聚合专业化分工破解“融资难” 《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

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共同发布了《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相较于之前在政策发布或会议中透露出的信息和观点,《报告》作为我国首部小微金融白皮书,更为全面地勾勒出小微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包括小微经营主体本身的发展状况,金融机构、市场与政策对小微经济的支持作用以及金融科技在其中的助力作用等。

  综观《报告》并结合实际,我国小微金融在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后,总体上取得了积极的进展,除了银行业在信贷支持方面不断优化之外,相关的政策支持体系日趋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也得到了初步拓展。但无论从小微企业自身素质、小微金融风险现状,抑或是整体金融服务能力方面看,小微金融服务可持续性仍有进一步提升的必要,而这需要小微金融服务的各参与方以市场化方式进一步细化分工,来解决现阶段性小微金融的结构性问题。

多方合力初步形成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一项世界性难题”,这并非“托辞”。《报告》中详细列举了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经济体在促进小微金融中的多方面努力。

  我国的情况更为特殊。我国中小企业贷款在企业贷款中的占比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偏低,使得我国在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水平方面更为必要和迫切。

  基于中央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反复强调,相关部门的“几家抬”“三支箭”等政策推动以及监管部门对考核体系作出的相应调整,使得我国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结构才在经济总体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实现连年突破。《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我国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和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83万亿元和8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8.5%18%,其中,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贷款中的信用贷款占比从2017年的6.2%增长至去年的12.5%。从机构角度看,截至2018年年末的大、中型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分别同比增长22.8%20.7%,增速较2017年年末分别高出15个和14.8个百分点。同时,以授信小微企业户数、户均余额衡量的金融覆盖面和融资成本,也在近两年中获得显著改善。

  除了上述常见的监管指标外,部分银行为小微金融配备了专项信贷资源、信贷管理机制并培育专门的人才队伍,以适应未来的小微金融的发展需求;票据、债券、区域性股权市场等融资方式在小微经济主体中被有效推广,相应创新力度加快;保险机构融资保险和担保机构风险分担作用开始发挥,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小微企业在信用信息少、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不稳定等方面的缺陷……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多层次市场融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以及风险分担、信用增信机制的完善或建立,更让人们看到我国小微金融服务在未来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可持续性仍是焦点

  尽管已取得不少成效,但《报告》并未回避其中的问题,并明确指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仍是我国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下,金融服务供给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和不匹配的情况,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需要持之以恒予以改进”——这表明有关部门对小微金融的可持续性一直保持着高度关注。

  小微金融坚持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是《报告》中提及的进一步改进小微金融服务的关键思路之一。达到可持续,需要保证小微主体本身的经营可持续以及健全的收益覆盖风险的金融定价机制。目前在我国,这两方面都亟须强化。

  《报告》用较大篇幅描述了宏观经济和小微企业自身素质对小微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报告》显示,在成立3年后,我国小微企业仍能保持持续正常经营的约占三分之一。3年左右的小微企业平均寿命让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时面临着更高的风险。截至2018年年末,全国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为3.16%,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为5.5%,尽管有所改善,但也分别比大型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1.83个和4.17个百分点。显然,作为我国间接融资提供者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其常规利率水平很难覆盖这样的经营风险和由此带来的违约风险。

  在经济处于高速稳定上行期时,各类经营主体在经济大环境的助推下都会有较好表现,资金供给方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并不需要花费太多成本,同时,较高的社会资本活跃度也会掩饰部分“融资难”和高风险。换言之,我国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是一直存在的,只是在经济新常态的作用下显性化了。问题暴露最彻底的时候,恰恰也是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水瓶的最佳时机,并且要形成可持续化的组织和机制,以防止更多的风险被忽视。

未来需要分工与聚合

  事实上,以目前的社会分工特点,小微金融服务水平已不再是任何一方尽力就可以改变的。拥有行政权力的政府部门和把控流量端口的科技企业,往往比金融机构掌握着更多、更有效的数据信息;互联网技术公司运用各类科技手段,彻底改变了金融供给结构;投资方式的多样化,也让社会资本从过去集中于传统金融机构,到现在的逐步分散开来……因此,未来的小微金融也需要小微金融服务的各参与方进行“分工协同”,积聚各自的比较优势,从而为小微主体提供更专业、更有效的融资服务。

  除去部分区域性或专设机构,包括金融机构、科技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等在内的金融服务市场主体,关注小微金融也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情。加之监管要求的调整,这些机构很容易以简单的服务规模扩张取代小微金融服务水平提升。他们最初会希望深入小微金融服务的各个层面,以占据更高的市场份额或获取更多的收益,但往往最终会是低效的。在小微金融服务参与者中,一定会有资金供给方,同时也会有让金融触达更多客户的以及提升小微企业实力的技术、平台公司,这样小微金融才能作出增量和差异化,各参与方能获取适当收益,小微金融发展才能长期可持续。

  另外,《报告》中也强调了金融体系内部分工的重要性,强调要引导各类型金融机构错位发展,发挥各自优势,着力增加小微企业金融资源供给,促进市场良性竞争,优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针对业内反映强烈的有关“大行抢夺中小银行优质客户资源”的质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邹澜表示,今年将更多地关注大行对小微主体首贷的支持力度,要求其依托在资金、规模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优化内部传导,构建扩投入、降成本的长效机制,努力拓宽小微信贷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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